刊登日期: | 2018/12/3 |
發文日期: | 2018/11/29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72904759B號 |
主旨: | 「雲林縣民間團體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22、23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及報經內政部核定在案,並經本府107年11月29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4759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2項規定、內政部107年11月14日台內消字第10708246382號函核定文與雲林縣議會107年8月21日雲議議民臨22、23字第1070001692號函辦理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均含附件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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